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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2023年供地计划发布!

时间:04-08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224

长兴县2023年供地计划发布!

4月6日,《长兴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发布,涉及多个项目。快来了解一下↓↓↓长兴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促进土地供应精细化管理,提升要素保障高质量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151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长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长兴县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落实"富美长兴",科学合理安排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导向作用,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益,为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提供精准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二)基本原则1.增存结合,存量优先。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严格管控新增用地指标,加快推进用地指标配置精准化、差别化;全面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按照"一地一策",加大"四类"土地处置力度,全面推进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力度,深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2.突出重点,精准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政策导向,推动资源要素重点向主平台倾斜、向重大项目集中;按照"供需平衡"和"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需求,合理增加生活、生态项目用地供应,发挥有限土地资源最大效益,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3.统筹兼顾,城乡联动。突出城乡基础配套和统筹发展,做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工作,提升城镇综合能级和竞争力,引导人口、用地向城镇集聚;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着力增强农村发展新动能,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扎实推动共同富裕。4.健全机制,节约集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全面落实"2345+节能减排"准入标准,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推行"工业标准地"出让,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租制等供地方式,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二、计划供应量(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长兴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371.6977公顷,其中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供应存量土地298公顷左右,约占总量的80.15%;涉及2023年度新增建设用地74公顷左右,约占总量的19.85%。(二)住宅用地供应总量长兴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63.9006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57.4092公顷,占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的89.84%;其他住宅用地6.4914公顷,占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的10.16%。(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长兴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安排商服用地23.3356公顷,占总量的6.28%;工矿仓储用地240.0384公顷,占总量的64.58%;住宅用地63.9006公顷,占总量的17.1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8.1992公顷,占总量的7.59%;交通运输用地16.2239公顷,占总量的4.36%。(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长兴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城区四街道和开发区安排156.0865公顷,占总量的41.99%;煤山、泗安、和平、夹浦四个中心镇合计安排125.0485公顷,占总量的33.64%;其他乡镇安排90.5627公顷,占总量的24.37%。(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长兴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一季度安排120.4057公顷,占总量的32.40%;二季度安排108.6576公顷,占总量的29.23%;三季度安排67.0634公顷,占总量的18.04%;四季度安排75.5710公顷,占总量的20.33%。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一)优化供应结构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重点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旅游等鼓励类项目用地需求,合理满足本地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以用地结构调整助推产业转型提质增效,全面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推进共同富裕。1.按照适度超前布局的要求,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各类民生改善项目的用地供应,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创优"富美长兴"生活品质。优先确保智慧大道、创强路、创业南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供应,发挥交通运输用地对城镇结构和功能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龙山文体中心、体育公园、第四人民医院二期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用地供应,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品质化。2.大力支持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发展涉及的用地需求,加大对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标志性产业以及新能源、智能装备、数字产业、生物医药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链延链的用地保障力度,积极支持物流、文旅、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合理满足现代纺织、非金属矿物制品等传统优势产业绿色智造转型的用地需求,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3.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均衡供应住房用地。按照"房住不炒""分类调控""精准施策"原则以及"以人定房、以房定地"要求,以近三年年平均完成交易量以及对应的住宅建筑面积为基础,结合市场需求和库存去化周期,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的分类调控目标和供应规模,坚决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任务,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走势,针对市场需求分区域精准供应商品住房用地,推动供需均衡和职住平衡,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优化空间布局按照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绿色发展要求,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实施区域差别化供地政策,按照"富美长兴"发展目标,以工业、城市、乡村三个有机更新来优布局提品质,建设更具颜值、更有品质的全域美丽"大花园"。1.构建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产城深度融合的平台体系,强化平台承载。全力支持开发区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积极保障和平、煤山两大板块高标准建设现代化的特色园区,全方位保障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泗安区块建设,合理满足各乡镇园区集约化、内涵式错位联动发展,推进向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便捷优化、社会服务高效集成的特色小微企业园转型。2.建设现代宜居的美丽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位和文化内涵。加快老城区有机更新,大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治理、未来社区建设涉及的土地供应,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需求,支持泗安镇"幸福品质新城"、"水口-龙山古韵岕谷"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画溪街道、水口乡通过省级美丽城镇样板镇复评,提优城镇品质。3.建设生态宜居的新时代美丽乡村,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及"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思路,加大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中路、水、电、气、网等方面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保障力度,推进城乡设施一体化,促进美丽经济新业态发展,争创国家级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面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强化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大力实施"腾笼换鸟",促进土地空间复合利用,着力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以土地供应提质增效带动区域高质量发展。1.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和存量盘活力度,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整治;坚持"立体开发,功能融合,综合利用,节约集约"原则,深入实施"空间换地"政策,推进土地综合开发利用。2.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严格执行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控制,强化招商选资,强化节地、环境、技术等市场准入标准,健全集约用地考核机制;推广建设多层或高层工业楼宇,鼓励标准厂房建设,引导工业向产业平台集中;积极探索节地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3.促进城乡统一市场建设。坚持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积极探索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拍挂方式出让,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分阶段管理,对鼓励类、投入产出强度大的产业用地实施基于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的差别化供地政策,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租让结合、长期租赁、弹性出让等供地方式;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四、计划实施及保障措施(一)计划实施与调整本计划需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因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由各乡镇(街道)、产业平台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二)保障措施1.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主体推进计划实施。各乡镇(街道)、产业平台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2.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改革深化土地储备体制机制创新,科学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及其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结构,加大储备土地开发力度,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改变由建设单位提请、政府部门被动审查的规划审批和土地供应模式,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3.健全计划执行的动态跟踪和监督考核管理,提高计划的执行率。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特别是定期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建立完善计划执行的监督和奖惩制度,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的区域,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的区域,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4.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不断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依托浙江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动态巡查,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供地即开工"模式,不断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查看附件,请扫描以下二维码:1.长兴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2.长兴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3.长兴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来源:长兴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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